股东资格的确认是股东行使权利、公司高效运转的基础,隐名股东显名化纠纷中,司法认定隐名股东显名化应具备下列实质要件: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股权代持协议,且隐名股东实际行使了股东权利,公司其它股东对此知悉并未表示异议。
2.在隐名股东示与显名股东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情况下,则通过对股权转让方式及对价,隐名股东是否行使了股东权利,其它股东对此知悉且未表示异议等方面来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