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交易习惯的确定,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1、交易习惯确认的前提是当事人在合同中存在约定不明或对条款的解释产生歧义的情况。
2、当事人的交易行为是否具有长期性,行为内容是否具有惯常性。
3、交易习惯的确认必须是当事人之间在惯常的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双方均认可的方式;
4、交易习惯的确定,应由主张交易习惯的当事人负举证责任。因此,交易习惯在双方没有合同条款的约定时起到填补合同漏洞的作用,在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分歧时,也起到解释合同条款如何适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