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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主体资格应该怎么确定

2024-01-24122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股东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主体资格怎么确定

对于股东能否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和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存在分歧,实践中各地差异较大。

申请行政复议是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项权利,但这一权利的先例还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应具备以下条件:

行政复议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实际上是对提出复议申请的人在主体资格上的限定:一是作为行政复议和申请人,只能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即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是复议申请人必须是与所要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也就是说,只有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谁的权益,谁才有资格提起复议申请,才能成为行政复议申请人。

必须有明确的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任何一个复议案件都必不可少的复议参加人。如果没有被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明确,行政复议机关就无法进行复议活动。因此,申请人必须在其提出的复议申请中指明因作出具体行政行而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此还应当注意,行政机关及授权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不能成为行政复议的被子申请人,这是因为他们的执法行为代表的是其所从属的行政机关的意志,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当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只能以该工作人员所从属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而不能以该工作人员为被申请人。例如,驾驶人员不服执勤交警的罚款处罚,只能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

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行政复议以解决行政争议为直接目的,申请人在提起复议时必须明确表示通过行政复议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其所要达到的目的。如请求复议机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确认自己的某项权利,请求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等。在提出复议请求的同时,复议申请人还必须提供支持自己请示的事实根据,包括那些能够证明行政机关已经作出某种具体行政行为的材料,以及能够证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不当的证据。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以及具体行政行为对自己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事实和经过等。行政复议申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复议机关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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