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方式如下:
一、迟延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关于迟延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间的关系,存在两种对立的学说。第一种学说认为,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存在本身即足以排除迟延责任。第二种学说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须经行使才能排除迟延责任。
二、受领迟延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受领迟延,其原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因此而消灭。
三、部分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