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不需要履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债权债务混同,即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叫做混同。混同是一种事实,即因某些客观事实发生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不必由当事人为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