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不一定要按合同给,如果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予以调整.
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