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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入职者工伤保险待遇应否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冒名入职者工伤保险待遇应否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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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未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的,不具备享受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的保险待遇的资格。经用人单位申请登记的劳动者已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工伤保险行政法律关系。以假名进入公司的员工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社保登记的对象是被虚假使用的人,而不是以虚假姓名进入公司的雇员,不能享受社保基金支付的保险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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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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