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用工管理 > 冒名入职者工伤保险待遇应否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冒名入职者工伤保险待遇应否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2024-01-24140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未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的,不具备享受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的保险待遇的资格。经用人单位申请登记的劳动者已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工伤保险行政法律关系。以假名进入公司的员工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社保登记的对象是被虚假使用的人,而不是以虚假姓名进入公司的雇员,不能享受社保基金支付的保险福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反馈】

2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薪酬体系如何制定?
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法?
如何管理员工?
如何合理制定劳动合同?
公司规章制度如何制定?
员工不辞而别怎么办?
立即预约律师已有655人参加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