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有约定时,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2、双方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高于原约定工资标准的,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加班费计算基数。
3、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不能仅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但应扣除前月的加班费,伙食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