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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撤销需要去法院吗

2024-01-24127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不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变更等涉及到用工关系的内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由用工方和劳动者双方确认方可生效。对于劳动者而言,在试用期内可提前3日书面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正常用工期间,劳动者需提前30日向企业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申请、告知、通知等,因解除的缘由略有不同)。对于企业方而言,如在试用期内,也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试用期满在经对劳动者考评,仍不满足条件的,则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或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的形式,解除劳动关系。因此,解除劳动关系均需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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