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合同约定事项,影响了合同外第三人的实体权益,与合同外第三人有利害关系,那么合同外的第三人可以行使程序上的诉权来保护自己的实体权益。
2、如果合同约定的事项,没有涉及合同外第三人的实体权益,与合同外第三人无利害关系,则合同外的第三人无权行使程序意义上的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