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1、虚假出资股东应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2、虚假出资股东应当对已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虚假出资股东应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