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设立约定金具有相对独立性。虽然预设立定金从属于主债权合同,但其仍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原因如下:
1、预设立定金并非在主合同基础上设立;
2、预设立定金条款无效的,主债权合同不一定无效;
3、主债权合同无效的,预设立定金条款符合生效要件的不影响起部分条款的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