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谋求和解是涉外专利诉讼的上策
专利侵权诉讼的高风险性、诉讼程序的漫长和可能发生的巨额费用,使得专利诉讼的双方和解的可能性非常大。充分利用专利诉讼中的可能程序,积极谋求和解。如就原告的专利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有资料显示,经美国专利商标局授权的专利大约有
46%左右被宣告无效。欧洲专利局所授权的专利中,德国的专利也有大约30%被宣告无效。我国已授权的专利中,无效专利的比例还要高于上述比例。特别是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由于在专利审查中并没有经过实质审查程序,这些类型的专利无效机率非常高。